显示标签为“科法所”的博文。显示所有博文
显示标签为“科法所”的博文。显示所有博文

2015年1月13日星期二

科法所模擬試題第四回

測驗時間:100分鐘。

另外,本網誌所提供之題目除特別註明者外,皆為網誌擁有人自擬而成,歡迎以非營利方式進行任何使用,並標明出處。若欲營利方式使用,請來信請求回覆確認。

一、 媒體在當今社會上的力量不容小覷,素有「第四權」之稱。所謂第四權的觀點認為,新聞界在憲法裡擔負著一個非官方但卻是中心的角色。他有助於公眾了解問題、發表公共見解,因此可以領導和成為對政府的一種制衡。但若要達到這種功能,新聞界就必須獨立和免於受到審查。請附理由回答以下問題,提出己見:

(一) 你認為媒體與閱聽大眾之關係為何,是「媒體因應大眾的口味製播新聞,所以大眾不應批評媒體未善盡社會公器之責任(作答時請以A評論稱之)」較有道理,或是「媒體有義務替大眾篩選適當的新聞,引導社會前進的道路,提升閱聽大眾『知的品質』(作答時請以B評論稱之)」較有道理?理由為何?(25%)

(二)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近日針對某T台製播之晚間新聞開罰5萬元,並要求T台內部之新聞倫理委員會繳交檢討報告。其理由為「七點至八點之晚間新聞中,推銷醫療用品或特色餐廳之報導時間超過二十分鐘,已逾該時段之三分之一,並未符合新聞節目之基本要求,明顯過當。」對此處分,T台深感不服,認為此為新聞自由之內涵,只要不違反公序良俗或有違法行為,主管機關不應處分,因而拒絕給付罰鍰及繳交檢討報告。你認為NCC或T台所提出之理由,何者較能說服你?理由為何?(25%)

二、 以下為某交通事故之描述:某甲無照騎乘機車(有戴安全帽),後座搭載其朋友某乙(無安全帽),行經台大校門羅斯福路口時,遭致由某丙所駕駛之小客車撞上,甲、乙均身受重傷並於醫院治療中,其機車近全毀,車上置物箱中之名貴進口手風琴亦因此而損毀,而丙除小客車部分毀損外,並無人身傷害。經查某丙超速、闖紅燈,且該小客車之剎車系統年久失修,幾乎完全失去剎車效果。法院審理時,法院會同交通事故鑑定委員會專家進行現場勘驗時發現,縱然某丙當時及時踩下煞車,亦因當時車速過快,而無法迴避此一事故之發生。請回答下列問題:

(一) 甲、乙欲請求丙賠償其醫藥費(10萬元)、機車修理費(4萬元)以及進口手風琴之市價(120萬),請問你覺得各自是否均有理由?(30%)

(二) 丙於法庭上聲稱,因剎車系統損壞,縱使其及時踩下剎車亦無法阻止車禍之發生並不算未盡到駕駛人駕駛時之注意義務,責任分配上不應過重,針對甲乙之賠償請求,其數額應予酌情減輕,你覺得是否有道理,為什麼?(20%)


2015年1月5日星期一

科法所模擬試題第三回

最近陸續被考生催稿XD,以下提供第二份科法所模考題。照慣例,以準備台政的考生為主,清交近年的出題方式我已經沒有再追,所以不見得適用。

以下為試題。二題,共計100分鐘。


一、 司法院為提升各級法院審判素質,使人民對司法之公信力有所提升,減少所謂恐龍法官或經驗不足之檢察官濫權起訴之弊,於近年參考國外實務經驗,引進人民觀審制,並於士林地方法院與嘉義地方法院先行試辦。其實際作法大致如下:於地方法院每庭安排數名民眾,參與全部審判程序,並表達意見。而法官必須於判決書中針對觀審員所提出之意見,提出支持或反對理由。本制度一經提出,實務界認為,若僅形式上引進民間意見進入法庭並無法改善民眾不信賴司法之態度,應從其他方式著手,否則只是無謂增加法官之負擔。請閱讀以下新聞報導後,回答以下問題:

法界︰觀審制未必適合
司法院計畫推動人民觀審制,擬於立法通過後,在嘉義和士林兩個地方法院試辦三年,每個法院每年約有一百件觀審案;不過部分法界人士認為,現階段不宜引進任何型態的人民參與審判制度,因為台灣模擬法庭的次數不夠多,觀審制未必適合台灣社會環境。
司法院表示,台灣沒有相關觀審制的經驗,未來試行三年,如果做得不錯,自然會引起全民共識,人民觀審制度不是我國獨創,各國都是量身打造名稱,例如鄰國日本基本模式是參審制,名稱為裁判員制度。
司法院表示,人民觀審制度若要順利運作,牽涉的資源及準備甚多,例如法官、檢察官、辯護人增額、在職訓練,法庭改建、遷建及民眾宣導費用等,都包含在內,為節省資源,因此先試點試行。
司法院版的人民觀審試行條例草案規定,滿23歲、高中職以上學歷及符合一定條件民眾,可擔任觀審員討論案件,表達判決意見。

(一) 觀審制此一制度本身之優劣為何?假設你支持觀審制,請提出理由就上開反對觀審制之意見給予回應。(20%)

(二) 台灣社會目前是否適合觀審制,請綜合分析適合與不適合之條件,並說明你心目中法官判決是否須符合輿論之立場?(30%)


二、 近年來葉克膜(體外維生系統)之使用日益普遍,使許多急重症患者在生命的最後階段,均仰賴葉克膜作為搶救生命的最後一道防線。請閱讀以下新聞後,在不論相關法律之前提下,請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裝了也許死更慘!」 柯文哲批台灣濫用葉克膜
ETtodayETtoday – 2013年5月26日 下午12:22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儘管國內有越來越多醫療案例,是使用葉克膜(體外維生系統)救命成功,但台大創傷醫學部主任柯文哲25日前往馬偕醫院教師培育中心進行以「無效醫療」為題的演講時,卻直言台灣濫用葉克膜即為無效醫療代表,甚至把健保拖垮;26日他再表示,台灣一年花10億元在葉克膜上,但有些病患用了根本沒幫助,只是讓他們看著自己慢慢死掉。
柯文哲說,健保開始給付葉克膜後,由於病患不需要付錢、醫生裝了有錢、醫院能分錢,再加上又有醫療不確定性等因素,所以出現許多奇怪案例,像是曾有遇到爆炸、燒傷面積逾60%的病患,若使用葉克膜細菌可能會卡在上面,有很大機率產生菌血症,內行人也心知肚明裝了還是會死,但病患仍被裝上葉克膜。
裝葉克膜的原因很多,有的是因為社會人際因素,有些則是因疾病的不確定性,不裝或許就會死,但柯文哲指出,病患家屬有時不知道的是,裝了也許死得更慘。他說台大醫院一名肺移植患者使用葉克膜6個月,但仍一天天眼見自己下半身越變越黑,某天出現感染後就不幸身亡。
另外,柯文哲還提到,許多癌末病患沒簽放棄急救聲明,就要經歷死亡套餐,也就是起初因為喘而送至加護病房,接著插呼吸器、將鼻胃管放入、再把動靜脈導管裝上,開始使用靜脈營養;之後裝導尿管、輸血,更末期得洗腎,真的快撐不住時,就要打強心劑,幫他CPR、電擊、壓胸,有些人還會被急救到肋骨斷掉、管路滲血才死亡。但這一段艱苦過程,其實只是為了代表兒女有盡孝道,醫生有盡力。
對於25日的發言引發討論,柯文哲26日受訪時再補充,台大醫院是全亞洲使用葉克膜成功機率最高的醫院,但也只有49 %;葉克膜雖然可以暫時代替心肺衰竭患者的心肺功能,不過柯說,有時候用了還是不會好,等於讓病患眼睜睜看著自己逐漸死亡,所以堅持使用葉克膜只是浪費醫療資源。

問題:實務案例上,曾有一位七歲的小男孩,因車禍導致大腿動脈大量出血,到院時已無呼吸心跳且無意識,經其父母同意後,主治醫師施以葉克膜急救。六天後,小男孩順利恢復呼吸心跳,可與外界溝通。然而,因病毒感染問題,若要保住生命,除了手術截斷四肢外,並無其他選擇。此時父母認為家庭經濟環境甚差,告知醫生拒絕截斷其子四肢,以葉克膜繼續急救即可;而小男孩則告訴醫生,願意以四肢換取生命之延續。經繼續施用抗生素及葉克膜四天後,小男孩再度陷入昏迷,健康狀況已面臨必須做出選擇的階段,當日深夜,小男孩病房內監測儀器顯示其血壓過低,血氧濃度嚴重不足,急救鈴聲大作,醫護人員急忙衝入病房進行急救…

(一) 若你是當晚值班醫師,明確知悉小男孩及其父母之不同立場,且已在現場盡力聯絡其父母未果,試問你會如何處置?若你不知悉事前雙方之立場,已無法聯絡其父母,小男孩亦已陷入昏迷而無意識,則你會如何處置?(25%)

(二) 關於新聞中無效醫療之評論,本題事實是否為無效醫療例子?又你認為無效醫療是否為一社會問題,若是,則解決辦法為何,若否,則理由為何?(25%)

2014年11月6日星期四

2014年9月15日星期一

科法所入學測驗第一回

用這篇當作我為2015台大科法所準備系列文章的第一篇。

下面連結是今年初我設計的題目。出題方式以台政大為主要參考對象。

http://www.dropbox.com/s/skzjs98a6mumxgk/%E7%A7%91%E6%B3%95%E6%89%80%E6%A8%A1%E8%80%83%E7%AC%AC%E4%B8%80%E5%9B%9E.pdf?dl=0

今年度預計再出5回,加上修改過的舊題8回,總共約13份考題。有志於科法所的考生可以下載練習。也很歡迎留言討論擬答及出題方向。

今年沒有寫的考前猜題,希望明年度考前時間可以寫一篇,其實科法所可以考的法學觀念不多,只要題目夠多,一定猜得中,難的是命中議題本身跟提出正確的思考方向。如果有空閒,我決定今年要幫每一題寫簡短的擬答

找一群要準備考試的人聚在一起討論,或許也是一個能夠觸發自己思考的準備方式。

如果自認行政法跟憲法實力夠強,你也可以考慮報考政大法研公法組,他是國內僅存的一個開放非法律系畢業可以報考的法律研究所組別。

如果行有餘力,也可以報考清大跟交大的科法所,沒有傳統法學院的包袱跟窠臼,雖然國考是橫在眼前的關卡,至少在學習氛圍與校園環境上,或許會有另一番新氣象。(詳細的討論可以參考我之前寫過的一篇文章,清交科法在廣義的科技法的課程設計上的確較為活潑)

當然,如果你擁抱的是北部的相對優勢,比如補習或買書方便,或是古典法學院的名師教學與豐富資源,那台政大科法所(法科所)的確是你的唯二選擇。

2013年11月25日星期一

台大科法所十年考古題趨勢分析

年度
考題取向
93[1]
1.          同性性行為、口交、人獸交等除罪化(道德相對、自由主義)
2.          基因資訊蒐集所衍生之問題與利益衝突
94[2]
1.          個人拒絕醫療之權利(安樂死的各種面向)
2.          競業禁止與保密義務(民法上契約解釋之爭議)
95[3]
1.          企業經濟利益與國家文化保存問題
2.          婚姻關係是否存在及離婚是否有效
96[4]
1.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之問題
2.          胚胎幹細胞之法律與道德爭議
97[5]
1.          罪疑惟輕原則之具體適用
2.          原住民基因研究之利益衝突
98[6]
1.          著作權與文化資產之合理使用
2.          性別之定義、選擇性別是否為一種權利與跨性別者法律定位
99[7]
1.          竊錄竊聽與隱私權之刑事問題(涉及起訴門檻)
2.          內線交易之案例(清潔工看到內部資料)
100[8]
1.          兒少條例援交入罪條款與警察釣魚辦案問題
2.          財務報告虛偽不實之董監經理人、簽證會計師責任
101[9]
1.          民法上過失責任、類推適用與政策制定問題
2.          少子化下政策擬定公平與否問題
3.          不服從命令卻有好的結果之處置(哲學或管理學問題?)
102[10]
1.          生態保育、經濟發展與國家醫療服務之衝突
2.          生活型態的選擇:經濟壓力與家庭需求

【108.11更新中】

  103年            1.          國家對外援助政策正當性論辯
                        2.          RCA工傷案員工罹癌因果關係論述
                        3.          生活情境一般邏輯論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4年            1.



攤開十年考題,共計21題。以題型做橫向觀察可以發現,傳統法律題型(公民刑商法)占9題(42%),其他法律題型(智慧財產、國際法與法哲學等)占8題(38%),而單純政策型或價值選擇的命題較少○3,僅有4題(19%)。然而,若由時間做縱向觀察可以發現,4題政策或價值選擇題型當中,有3題出現在最近二年,今年(102)考題甚至全部都以政策題型命題,傳統法律爭議出現的比率大幅下降或完全消失,私心猜想應與新任所長上任改變命題趨勢有關。

準備策略上,首先,不能完全放棄傳統法律題型的準備,且準備過程與新型態的命題並不牴觸,解答時可互通有無。因此,針對各法領域必須有初步認識,可選擇各大出版社法學入門一書作為教材,或是針對各大法科教科書前一兩章原理原則部分進行閱讀。其次,在閱讀方法上,從書本或文章中找出重要的原理原則、分類標準與關鍵的論述,以不同的學科領域予以紀錄,方便往後複習及作答時使用。最後,針對新型態題目的心態,個人認為以閱讀重要時事,隨時整理自己的想法最為重要,可以幫助在念書時觸類旁通。

如果這篇對考生有點幫助的話,等考前若有時間,再來寫一篇解題思考的方向建議。

2012年11月20日星期二

畢業長路漫漫

今天拿到第二期的所刊,有些統計數據還蠻實用的,提供給有需要的朋友參考。

本所目前平均畢業率38.62%,第一屆(93級)畢業率58.33%,第二屆到第五屆分別是60.71%,34.38%,26.67%,以及19.35%。由於各屆仍都有同學在就讀中,所以這數字應該會逐年攀高。

另外,畢業年限方面,最快是2.5年,最慢是8年,人數最多的是4年,有17位,一個科法所學生平均4.65年可以走出台大法學院

若你不願花力氣去克服瓶頸,遇到痛苦就放棄,就永遠得不到真正想望的。這是曾宛如老師在本期專訪中的講話。

加油吧,無論是想考進來的朋友或是正在就讀的你我。有時候就是為了當初的那一點點熱情。告訴自己眼光放遠,風景自然會更壯麗。

2012年11月18日星期日

寫給想報考科法所的朋友。

一、台清交科法所基本介紹

這篇文章寫很久了,本來放在另一個地方,趁這個機會改寫一下然後po在這裡,希望可以對所謂非法研所的授與學位型學士後法學教育(另一種是學分班型的,如進修推廣部)作些說明。

以一般普通大學的科法所(非科技大學體系)來說,目前較出名的就台政清交,東吳,台北大跟成大這幾家,各校的取向不太一樣,成大我不太了解,所以就剩下其他幾間大致講一下。

台政北東吳四間可以算是一類,只收大學沒拿過法律學位的(按:台大最近有想要轉型成只收有律師牌的非法律系考生,我猜大概是為了完全抹除科法所是國考所的現象,但把傳統法研所當成國考所來唸的也是很多人,只是本科跟非本科的心態差異而已。),進去之後法律系的基礎課程大部分都會上一遍,再加上修一些研究所的專題報告課,這就是為什麼畢業學分這麼多的原因,最後再寫一篇論文,授予法學碩士。

清交是另一類,分成兩組,一組是大學唸法律的,一組是大學非法律的,課程設計差不多,只是基礎學分方面份量比較輕,教學上更著重法律跟科技方面的應用整合,畢竟他們沒有法學院,老師少,相較於台政等校,在科技領域整合的部分強化,務實很多,注重學以致用,這點看各校開出來的選修課跟修課大綱就可以知道了。

我之前是修了些政大公行跟法律系的課,像是刑法概要或是旁聽民總,然後到處去聽相關的研討會(但最後證明沒什麼用XD),在考試上準備各校都不一樣,我當初是報台清交三家,台大考憲法+案例分析+英文,清交是中英文文獻評析,不過台大101年以後好像只要考案例分析+英文,準備起來會更廣一點。

最後就是國考啦,跟會計系考會計師一樣,法律系大部分是考律師跟司法官,這一點是唸法律比較累的地方,我們所上也有不少會計系或其他專門職業領域畢業的,想考律師跟其他領域雙證照,當然也有不考試拿到碩士就畢業的...其實都看個人想法,不過這就說得比較遠了XD

基本上科法所有點像法律系+法研所的整合版,希望有第二專長的人來念法律,因為跨領域,所以花的時間通常會比別人多一些(因人而異,也有人2年畢業,但絕對是少數,平均大概3年起跳,可以看另一篇的說明),這是要去適應跟克服的地方。

二、準備台清交科法所入學考試

考科法所不用補習,考哪間都一樣,科法所不是傳統法研所,自己念就可以。只要針對學校去準備,方向抓對,其實各校的重點都在第二關的口試跟書審。我那年加權換算出來台大口試占總成績66%,清交也差不多。

清交的英文文獻評析大部分是法學議題相關的文章或新聞,還有閱讀測驗,有些會指定英文作答,有些只是英文命題但可以選擇用中文作答。

然後我記得清大要背法學單字,我那幾年考古題固定會考20分單字翻譯,不知道現在改了沒有。交大題目很多,往往10頁起跳,不過都是幌子,先看問題再看文章,還有一些作答技巧要注意。然後除非英文很棒,不然能用中文的都用中文,才能夠完整表達意思。我能寫中文的全寫中文,清交都有進口試,不過被清大刷掉了,跟台積館無緣。現在看來,也不能說是好是壞,只能說對自己的選擇,要勇於承擔。

台大的案例分析,歷年都以智財,基因,複製人相關的法律問題為主,近年內線交易之類的也有出過。然後不考憲法,我猜明年也會出跟人權有關的東西。都是開放式的問題,不要求法律系的解題方式。但還是要對議題基本的了解,最重要的是自己對事情的看法。

台大的話,要唸哪些書,要看你本身對法律議題的理解程度大概到哪裡,考古題能不能看得懂,之後再去開書單來看,會更有幫助。(編按:101.102的考題讓我覺得越來越像是校內期末考題簡化版)

清交的話我那年是買林莉芝的法學英文攻略,裡面有美國法院判決解析跟單字,其實效果好像還好,而且沒碰過法律的話還蠻生硬的。

清交與其說考法律,不如說考英文能力,他們非常重視英文閱讀跟寫作能力。

其實準備科法所的考是不像一般研究所有固定的模式,要用適合自己的方法。然後自己是不是真的想念法律,想走上法律這條路,我覺得是比較重要的。然而,這點很難在沒念過法律的情況下回答,所謂的念過不是說修課看看書就算,是整個人泡在法學院的氛圍裡,念的書,接觸的人,環境,系辦助教的態度,制度是否彈性符合需求等,這些都經歷過,才算念過法律。而因為投資的時間跟成本畢竟不低,這點要盡量想清楚。這個問題各校口試也是必問。

三、台大科法所個人總評

這段落之後就是我另外補充的部分,因為於此就讀,所以盡量就經歷過的作呈現。

念法律的人有很大一部分是為了考上律師司法官,本所也不例外,加上高達96的畢業學分(已於今年修改成92,但還是不少),以及論文要求,都延長了研究生滯留在校園的時間。

我也在法學院打滾了四年,大大小小事情也看了不少,以及我之前政大商院的背景,每分每秒都加深了我想趕緊從學校畢業,投入職場的想法。然而,我並不想在這裡待了這麼久卻沒有拿到執照,所以選擇繼續在學院裡頭待。在論文跟準備國考通常無法並行的情況下,修業年限也不斷往上攀升,且本所很多同學並非像我一樣一路純學生念上來,更多的是本來已有工作經驗,甚至在外頭闖出一片天的各領域人才,在法學院這地方待久了,除非努力讓腦袋保持清醒,多認識朋友,接觸不同的事物,不然真的會越來越閉塞,最後萌生我為什麼要在這裡的想法,拂袖而去。所以有朋友查到本所畢業率極低,休學率極高,我想有一部分就是因為這個緣故。(平衡報導:從101年度起畢業生急速成長,101-2這學期將有十多位學生畢業。)

新任所長於近期上任,推行了不少措施鼓勵在學生畢業,比如定期論文分享討論,或是降低科法所論文要求等,成效如何尚未可期,但至少所方有看清修業年限這點,並希望解決。我個人是認為這一切在入學口試的時候就決定了,你選了一批想考上再走的人,結果就是修業年限過長。或是說,在台灣法律圈考不上就幾乎沒辦法在法律界工作的生態環境下,要在短時間內使同學畢業,形式上的作法只是治標,更重要的應該是讓法學院真正跟各學院(管理,理,工,醫,農,社科,傳播等)在課程設計上作整合,開出能夠解決社會問題且幫助學生思考,激發學生創意的課程,這樣才是讓學生論文更容易有好點子的方式(才可以更快寫完畢業,或是讓學生認為把時間精神從國考轉移過來是值得的),而不是砍畢業論文字數(目前已砍到五萬),或是要求碩五以上學生定期論文進度報告等形式作法而已。

本所準備起來不會過於困難,且傳統法學課程上師資的確十分優秀,對法律有興趣的人值得一試。

不過之前必須確實想好打算對於國考投入多少心力,千萬不要小看國考,縱使現在律師率取率來到了10%左右(有可能會調降回之前的6%~8%),但坐在書桌前的時間保證超過你的想像,這部分如人飲水,每個人腦袋,唸書能力,習慣均不同,我就不多嘴。另外,由於科際整合課程上著墨不深,部分老師對科際整合也抱持著懷疑的態度(也有部分老師是對科法所十分友善且持續給予關注),故必須要有清晰的研究動機或問題意識(如在工作上遇到了什麼問題,或是長久以來對與某個議題的興趣使然),才能在未來的研究路途上走得順遂。

然而,如果只是想考上國考,對拿學位跟修大量的法律課程沒有興趣,加上有存點閒錢,在應考資格不變的前提下,可以考慮報各校的學分班,當然名校師資通常來說會比較好,不過要依個案而定。

一個人對於選擇,除非重新活過一次,終究是只有一次體驗的機會,對於一次的科法所經驗,總是有所不足,所以請對我描述不清,錯誤的部分提出批評,相關的任何意見也都歡迎。

最後,讓我引用前任所長王泰升教授在2008招生說明會上說過的一段話為這篇文章作結,我認為其對於當今台灣科法所的現況,有著深刻的認識:
如果今天這場招生說明會結束後,讓各位想考台大科法所,我覺得是今天說明會的成功;如果結束之後,讓你不想考台大科法所,我認為也是這場說明會的成功。